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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表彰青海玉树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0/10/4 14:38:32浏览次数:10315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表彰青海玉树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的决定

 

  今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迅速开展了抗震救灾斗争,最大程度搜救了被困群众,最快速度转移救治了受伤人员、安置了受灾群众,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最短时间开展了灾后恢复重建,夺取了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在这场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一大批临危不惧、勇往直前、舍生忘死、感人至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谱写了中华儿女不屈不挠、气壮山河的英雄凯歌,弘扬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展示了党和人民的伟大力量,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为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玉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等225个集体“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玉虎等330名个人“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追授松尕等4名同志“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立新功。

  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奋发图强、扎实工作,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幸福美好新家园,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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