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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集团党总支开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日活动(三)

作者:陈欣来源:集团党总支发布日期:2024/7/1 11:33:04浏览次数:2032

  7月1日,上午8时整,我集团隆重举行庆祝建党103周年升旗仪式,伴随着雄壮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同仁昂首注目,表达对党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和崇高敬意。

  升旗仪式结束后,宏达集团党总支开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日活动(三),会议由黎淦兰同志主持并远程连线集团苏州分公司党支部。

  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内容,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时代要求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把握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实效,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锻造一流作风的过程,切实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要强化学纪认知,深入领悟、联系实际学,以党的纪律为镜,不断对照检查,提升政治觉悟,凝聚政治信仰之魂。

  随后党总支书记诸晋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纪教育廉政党课-锤炼道德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他表示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严明生活纪律,就是明确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引导广大党员守公德、严私德,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锤炼道德品行、坚守正派作风,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共同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欲无度者,其心无度;心无度者,则其所为不可知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每一名党员都应牢记,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要把洁身自好作为重要关口,保持良好生活作风,注意言行举止,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弘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涵养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时刻防止麻痹、懈怠、松劲等思想偏差,自觉改进作风、抵制歪风、树立新风,当好优良党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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